武汉市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武活组办发〔2011〕21号
关于印发《全市“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
检查督办办法》的通知
各区“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检查督办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三万”活动办公室
2011年11月26日
全市“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检查督办办法
为加强全市“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以下简称“三万”活动)的各项检查督办工作,确保“三万”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全省“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检查督办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督办的内容
重点围绕全市“三万”活动提出的四项主要任务,对各级工作组开展“三万”活动和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检查督办。主要检查督办以下七个方面:
1、市、区各单位按要求组成工作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到街、乡、镇,驻村和开展工作的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到村调研、推进工作的情况;
2、各级工作组进村后,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特别是2011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市委1号、2号文件精神,发动群众掀起大兴农田水利建设热潮的情况;
3、各级工作组筹措资金,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地帮助农村基层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重点整治塘堰,为每一个有塘堰建设任务的村民小组整治一口当家塘工作的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推进当家塘标准化建设,开展小型泵站维修、沟渠整修、血防整治等工作情况;
4、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是否规范,报批手续是否完备,规划设计是否科学合理,质量安全管理是否严格,建设标准是否达标,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等方面的情况;
5、引导村组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推进塘堰等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以及落实塘堰管理主体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村级自治管理的长效管护机制等情况;
6、走访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等,并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的情况;
7、工作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六不准”和“两个不得”规定的情况,即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包括土特产)、不准抹牌赌博和参与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准层层搞陪同和迎送、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增添村级债务等情况。
二、检查督办分组及分工
市检查督办工作由市纪委常委梁奇同志负责、市水务局副局长赵陟同志具体牵头,部署全市检查督办工作,做好与省检查督办组的衔接工作。设2个督办组,督办组组成及分工情况如下:
1、督办一组:
组长:李庆明(市农业局副巡视员)
成员:宋绍红(市水务局副处长)
负责督导江夏、蔡甸、汉南、洪山、汉阳区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2、督办二组:
组长:姚擎(市供销社副主任)
成员:吴川(市水务局工程师)
负责督导黄陂、新洲、东西湖区。
三、检查督办时间安排及方式
检查督办工作贯穿整个活动的始终,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年11月底至12月20日。对市、区工作组组建、发动宣传群众、进村入户走访慰问、调查摸底塘堰整治、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多方筹措资金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第二阶段: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3月5日,对工作组组织群众整治塘堰、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以及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市“三万”活动办公室及各督办组可根据需要进行巡回检查督办。
检查督办工作可根据需要采取入村明查暗访、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对发现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的,可采取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报告整改情况。
四、检查督办工作要求
1、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督办小组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督办工作任务。每半月向检查督办工作牵头领导和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汇报一次检查督办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每阶段检查督办工作结束,各督办小组要提供书面检查督办报告,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和建议,报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认真履行检查督办职责。要敢于坚持原则,秉公督办,不徇私情。对检查督办中发现的先进典型要积极向市“三万”活动办公室推荐,对不积极、不认真、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人员要敢于批评,及时督促整改。
3、要严格要求自己。督办组全体成员要深入基层,轻车简从。要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工作纪律,注意工作方法。要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六个不准”和“两个不得”等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