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关注我们
027-85792891 13207111963 15527111963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其学籍资格。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自动退学决定生效,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7日
联系电话:027-85760360
序 号
班 级
姓 名
1
21电商3班
姜向美
2
21网络
彭 霖
学工处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