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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人高等教育超修业年限学生拟注销学籍的公示
来源: 发表于:2019-07-14 点击量:7019

 

 


 

 

湖北经济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江汉站

关于成人高等教育超修业年限学生拟注销学籍的公示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二十五条、第六十六条有关规定和《湖北经济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鄂经院发〔2018〕105号)第十四条"对于学习有困难或者有特殊原因的学生,经批准可以延长在校学习年限,但学生最长修业期原则上不能超过国家规定学制年限的2年。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延长学业等均计入在校学习年限。"和第三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退学处理")第六款"超过了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的"规定,湖北经济学院拟对丰浩然等379人予以退学处理,注销学籍,并予以公示。学院公示见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官网于2019年7月12日发布的通知公告,网址:http://jxjy.hbue.edu.cn/ff/65/c1238a196453/page.htm?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该公示注销学籍的名单中,亦有原属于湖北经济学院江汉站(武汉一商)管理的学生,特转发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至7月18日。如对本公示有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原所属各专业部反映,也可向培训与交流部反映。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27-85736311。

电子邮箱:22637891@qq.com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丰浩然等379人拟注销学籍学生名单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江汉站

2019.7.12  

     

 

附件: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丰浩然等379人拟注销学籍学生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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